道路清障車主要結構:
1、底盤
2、上裝
2.1、托舉機構
2.2、起重機構
2.3、其他專用機構
2.4、背載機構
二、主要功能
1. 托舉功能:托舉功能是清障車的最主要功能,就是利用托臂的伸縮、提升、帶載折疊等動作,將損壞的車輛從前部或后部托起,然后將整車拖離現場。清障車的托架有多種結構形式,一般能托舉事故車的車軸、車輪、鋼板彈簧、車架等,裝拆方便。
2. 起吊功能: 托吊型清障車一般配備可變幅的吊臂,以便將損壞的車輛從一端(或一側)或整臺車吊起,擺正,便于托舉。重型清障車還能利用吊臂的伸縮、變幅,將事故車輛從路基及路基附近的地方牽引或吊到路面上擺正。
3. 拖拽功能: 清障車配備有若干個絞盤,配合主吊臂及現場固定的錨腳(定滑輪)完成各種形式傾翻車輛的扶正和牽拉翻于深溝的車輛。
4. 牽引功能: 清障車可以將一端托起的損壞車輛牽引走。此外,還可以對車橋未損壞的車輛用牽引桿將事故車拖走。
5. 背載功能: 平板型清障車能夠將事故車輛牽拉到平板上,經過軟接觸固定,實施無損運輸,特別對乘用車最適用。
6. 警示、照明功能: 清障車配備有大型的警示燈報警器,使其清障作業時有明顯的標志;清障車還有救援輔助照明功能,供夜間作業時使用。
7. 破拆救援功能:國外清障車還配備有破拆機具和救援機具,緊急救援時,剪拆事故車輛的殼體、救援事故傷者等。我國這一工作由消防部門承擔了,因此一般清障車沒有配備相關機具。
三、分類
1. 根據結構性能分為:平板型和托吊型。
2. 根據結構特點分為:托吊連體型、托吊分離型、平板背載型和平臺升降型。
3. 根據作業能力分為:輕型、中重型和超重型。
4. 根據吊臂作業功能分為:吊臂固定型、吊臂滑動型和吊臂旋轉型。
5. 根據托臂主要功能分為:托臂不折疊型、托臂折疊(不負載)型和托臂負載折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