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工楚勝專業生各種高空作業車,采用東風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定型二類底盤改裝而成。由二類汽車底盤、承載平臺總成、副車架總成、操作系統總成、液壓系統總成等系統構成,是專門用作高空或其它緊急搶救用途的車輛。具有較強的高空搶修功能,整車外形美觀大方,動力性強。廣泛應用于電力檢修,路燈安裝與維修,通信檢修,高空攝影,高空清洗等高空作業領域,等企事業單位作為最基本的移動式高空裝備。江鈴高空作業車操作的不熟悉和不遵守下列安全警示將可能引起安全事故,所以一定要正視以下問題:
◇操作前,必須確信高空車停在堅實的水平地面上。確定手閘已經閘上,所有必要的附加必須到位(如輪胎墊塊、安全警示旗 )。支腿必須支撐在堅實的地面上,以保證穩定性。如果必須在斜坡上工作(坡度≤5°),必須全伸支腿,并在高坡一側工作。
◇工作斗上的操作者必須穿戴安全規范所規定的防護設備(例如安全帶),并將其固定在安全錨圈上。
◇操作者所用防護設備必須與工作要求相一致,必須符合安全標準。
◇在操作設備如回轉、升臂等,必須確認無交通妨害、周圍無障礙物或高壓線的干擾。
◇務必使行人遠離高空車并和工作區域保持一定距離。
◇起重臂下,嚴禁站人。
◇必須緩慢地操作控制閥手柄,以達到平滑的動作,防止突然起動或停止,防止堅實的物體接觸臂與工作斗,如樹枝、建筑物等。
◇決不允許工作斗承受側向旁載荷,或者從工作斗上部離開工作斗到別的建筑物上,或用工作斗側向拉動物體。
◇工作斗的額定載荷為200kg,不準超載。額定載荷包括操作者、工具、物品等全部。
◇不準在工作斗上放置梯子、墊子,以增加工作斗高度。
◇不準在升臂或工作斗內有人的情況下移動作業車,否則將引起人身傷亡事故。
◇在運行時,臂與支腿必須處于正常的收縮狀態。
◇正常工作條件:環境溫度―20℃~45℃。風力不超過6級。